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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2022年硕士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10月13日 08:57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及贵州师范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做到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党委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工作和监督工作。


三、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在本科期间获得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四、复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符合本院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复试前公示已接收推免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


(二)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

2.学院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生证和身份证、英语登记证书、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3.复试时,每位考生必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4.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三)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110月11-13日。其中,10月12日上午9点开始进行复试资格审查;10月13日上午9点至12点进行笔试,下午2点半开始进行面试。

2.复试方式

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1)笔试: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广播电视专业综合能力》。

2)面试:采取考生抽题回答及与面试教师现场交流的方式进行;每个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含)以上教师组成,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参加我院复试的推免生,需在花溪校区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或自行提前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复试前将《体检表》交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五、复试费用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复试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并在网站公示。

(二)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并参考考生体检结果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四)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的;

2.2022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五)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七、传媒学院保留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咨询和申诉办公电话为0851—82519200 。




贵州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2021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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