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本科教育 >> 政策文件 >> 正文

传媒学院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26年09月08日 15:38  点击:[]

传媒学院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二条 本科生专业班主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力量,是学院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配合辅导员指导学风建设、帮助学生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竞争优势、掌握学生思想状况的专任教师。

第三条 本科生专业班主任的工作内容

(一)开展学风建设,做好学生的专业指导。定期开展专业学习主题班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和选修课程, 解和掌握专业培养计划及执行情况,做好培养计划宣讲,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了解专业发展、培养专业兴趣的活动,在学业、学术科研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给学生以针对性指导,指导学生规划学业、选修课程、参加学科竞赛、参与科研立项等活动。

(二)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学生的学业指导。经常深入学生班级了解学生学情,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着重了解并解决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形成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学业、就业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的个体指导。

(三)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指导学生开展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充实学生课余生活,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效果,发现专业课学习中的不足,再回到专业课课堂充实专业知识学习,帮助学生打牢专业基础知识。

四)大一年级专业班主任重点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专业定位、制定学业规划等。大二、大三年级专业班主任重点做好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学术研究和创作的引导等。大四年级专业班主任重点协助辅导员抓好学生实习、考研、就业等职业发展与规划等的指导工作。

(五)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台账。积极组织开展有创意、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完成学校或学院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第三章 任职条件与任用方式

第四条 本科生专业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专业成长。

(三)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四)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原则上由熟悉学院和学校基本情况、教学科研能力强的专任教师担任,青年教师优先。

第五条 本科生专业班主任的任用方式

(一)学院结合实际确定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名额, 由教学管理科发布岗位需求。

(二)个人申请,择优任用。

专业班主任的任用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 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于每年新生入学前提出审核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专业班主任的任期原则上与所指导学生的学制一致。

第四章 工作考核与工作量核算

第六条 专业班主任工作的选用与考核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工作态度、工作投入、工作实绩以及班级学生评议等内容,结合其工作规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项目予以考核。

第七条 专业班主任在履行职责期间,按 32 课时/学期计工作量。

第八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专业班主任, 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提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解除任用。被解除任用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专业班主任。

第九条 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工作作为学院职称评聘、先进评选、人才申报等重要指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传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办公室     20241022日印发

关闭